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
1. 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员及学院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学院系统内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学院纪委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4.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
1.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监督举报有关要求
检举控告人必须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检举控告人必须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四、受理信访举报渠道
来访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行政楼423室
来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12
电话:58266102
邮箱:jw@qdec.edu.cn